高雄市政府勞工局113年度公開甄選「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說明:
一、為保障職業災害勞工權益,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業務,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公開甄選「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比照專服員應具備以下資格:
(一)依「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專業服務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且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以上社工、勞工、心理、諮商、法律、公共衛生或復健相關科、系(組)所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具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證照。
(二)須得合法在台工作。
二、本職缺主要工作內容包含職災勞工權益維護、轉介職業傷病鑑定及勞資調解、職災慰問與家庭功能維護以及重返職場協助,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8,391元。有意應徵者請於招募期間內備妥相關資料送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職業重建科報名。最新或異動資訊可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官網最新公告(網址:https://labor.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