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醫院自殺防治中心」全職實習心理師招考簡章
一、 申請資格 目前就讀國內大專院校諮商、心理、輔導研究所碩士班學生,或國內外已取得心輔相關研究所碩士學位,且符合諮商心理師高考資格,需進行全職實習者。 應試者須至少完成兩劑 COVID-19 疫苗施打,方能入院進行考試;若經錄取須於報到前完成追加劑(第三劑)施打且滿 14 日。請在履歷中附上完成施打證明。
二、 實習名額與內容
1. 實習名額:台北院區 1-2 名、淡水院區 1-2 名
2. 實習內容: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心理衡鑑、心理諮詢、 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自殺個案之個案管理、專業行政工作等
3. 實習起迄日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其餘詳情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