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來發展
(一)培育具專業的諮商心理師與教育訓練人員:凡有關心理服務的專業機構均為本系應聯繫或建教合作、實習的單位(如各大專校院、高中、國中、小學、社福團體、文教基金會、社區醫療機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加強實務訓練與組織機構諮商之實習,提早了解不同職場文化並與就業市場接軌。發展以諮商為主的應用心理,拓展具專業的諮商心理師及教育訓練人員。
(二)建構完整的實習制度:慎選實習機構並規劃與具遠景、規模之企業建教合作,提供教育訓練與企業員工輔導之實習機會。
(三)專業知能多元化,取得相關專業證照:除本系原有課程外,另開設專長增能學程,鼓勵學生修習第二專長,增強就業競爭力,以取得大學畢業即可考取之專業證照(如:觀護人、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監獄官、法院心理測驗員…等)。
二、畢業出路:
(一)報考專業國家考試:
1、繼續進修,取得碩士學位,報考諮商心理師證照考試。
2、乙級技術師證照(如就業服務人員)考試。
3、其他公務人員高、普、特考(如教育行政、觀護人、行政警察)及專業人員考試(如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二)報考研究所:
1、諮商、輔導相關研究所
2、心理相關研究所
3、人力資源相關研究所
(三)可從事之行業:
1、繼續深造。
2、投身國小教育工作。
3、擔任諮商心理師。
4、至工商企業機構擔任教育訓練、人才甄選、潛能開發及員工進修成長等相關服務工作。
5、擔任公務人員。
6、擔任社輔機構或文教基金會之輔導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