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醒:因為法規經常修改,請務必到相關法規專區確認最新的辦法與流程!
恭喜您!終於到了這一步!要提學位考試了嗎? 心情一定很興奮也很緊張吧!
在申請前,請先確認系上的學位考試相關規定唷! 點擊連結:碩士班相關法規
閱讀完後,由小幫手帶領你知道如何申請學位考試
學位考試流程圖
第一步驟、上網進行論文原創比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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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 僅須提交封面及趴數(20%以內)即可,不用附上論文內容!!
- 排除引用資料、排除參考文獻、排除15字以下來源。
點擊下載:論文比對說明檔
比對結果的日期須先於上網登記學位考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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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驟、完成 研究生學位論文與專業領域相符性審查表 ( 此流程需先完成才可線上申請學位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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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學位論文與專業領域相符性審查表(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審核通過)
點擊下載:日間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專業領域相符性審查表
點擊下載: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學位考試專業領域相符性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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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驟、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學位考試並完成畢業學分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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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下載: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畢業審查科目設定 範例
申請參考以下文件說明:點擊下載:申請流程 點擊下載:撰寫範例 參考您的入學年度之畢業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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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驟、申請學位考試(請於學位考試日期 前兩週 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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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期限:
第一學期自行事曆註冊日起並完成註冊手續至12月31日止;第二學期自行事曆註冊日起並完成註冊手續至6月30日止。
需在第一學期1/20前及第二學期7/20前完成所有口試流程(包含學位考試及後續流程)
(預計111年第一學期調整為111/1/10前完成所有考試流程 ,每年實際時程以學校學位考試為主。)
參考連結: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研究所碩士暨博士學位考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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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附申請文件(請再三確認!!)
- 繳交碩士學位論文口試申請表 (至學生系統申請學位考試後印出)
- 繳交畢業門檻相關證明 (日碩學生須繳交)
- 繳交畢業學分審查表 點擊下載:碩士班畢業學分審查表 及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畢業審查表 書寫範例說明很難寫,一定要看唷!!
同時至校園資訊系統線上送審 點擊下載:詳細操作流程 點擊連結:校園資訊系統
- 繳交歷年成績單:須包含必修學分以及當學期修課課程,若本學期上有選課,請另外附上本學期選課清單
- 繳交研究生學位論文與專業領域相符性審查表(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審核通過)
- 繳交裝訂完成之論文初稿及摘要一本(待申請口考之行政流程完成後,會還,記得回系辦拿) :全文中文撰寫為主,先前經取得其他學位之論文,不得再行提出
- 繳交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 文件範例
- 繳交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 僅須提交封面及趴數即可("所有的趴數頁"皆須印出!),不用附上論文內容!!
- 繳交論文發表證明文件:
[日間碩士班] 需檢附一篇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論文或二篇具審查制度之研討會論文發表證明 (若為壁報發表需檢附壁報檔)
[碩士在職專班] 需檢附一篇具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論文或具審查制度之研討會論文發表證明。
論文發表需為前二作者,如有學生共同發表,需簽署放棄同意書後始得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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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下載:變更學位論文口試申請表
點擊下載:撤銷碩士學位論文口試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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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系辦登記教室與領取聘書
- 向系辦工讀生申請教室預借
- 領取學位考試口試委員聘書 (系辦會在完成後通知領取,若業務繁忙是無法當天領取的!)
- 若校外口試委員需要:自行開車入校停放,若有,請填寫 點擊下載:校園停車申請表 填寫範例:範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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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寄送或親自繳交 聘書及論文 給口試委員
- 印製裝訂版論文交付或郵寄給口試委員,格式請參考系所簡介-表單下載內的論文書寫格式及封面格式
- 可向系辦詢問校用信封,將論文及聘書郵寄或親自交給口試委員
(聘函可提前寄送、或當天親自轉交委員、或發表完後補寄送,請研究生自行處理)
注意事項
1.寄發論文後請通知口試委員近日留意信件,並通知口試委員若收到論文,請通知您
2.口試前一至二天請務必提醒口試委員 論文發表時間與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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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驟、學位考試前 當天作業(可先行閱讀 學位考試準備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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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系辦借 場地鑰匙 或向工讀生確認是否有開門
2.向系辦借用 響鈴、口試委員名牌、口考請勿打擾牌、文具等等
3.請自行準備以下文件或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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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驟、學位考試後 當天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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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場地復原、歸還物品以及將教室上鎖。
2.考試完畢後將研究所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論文評分單(份數依照您的口試委員人數)及論文評分表繳交至系辦公室。
- 實體口試:當天繳交
- 疫情期間線上口試:口試後一周內繳交
3.口試委員考試審定書(使用黑色簽字筆)在論文定稿後請至系辦領取核定後之考試審定書,相關細節請洽系辦
4.論文定稿後,請至系辦領取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請指導老師確認定稿且簽名後,再送回系辦(再將定稿論文上傳國圖系統),5個工作天後始得辦理離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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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完成以上步驟才可算是學位考試程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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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 若學位考試未通過,請於次學期或次學年申請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且重考時修業年限必須尚未屆滿。
- 重考兩次成績仍不及格者,勒令退學。
- 學位考試結束後,請詳閱教務處註冊組離校手續並繳交相關資料,方能離校。參考:圖書館論文學位繳交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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