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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約聘關懷訪視員(社關)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局
> ⼈員區分:聘⽤⼈員
> 官職等:聘⽤6等
> 職系:無
> 名額:15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起算〕。
> ⼯作地點: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112/12/06~112/12/15
>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
1.領有護理師、⼼理師、社會⼯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師或師級醫事⼈員相關證書者。
2.國內外護理、⼼理、社會⼯作、職能治療、公共衛⽣、醫事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學位者。
3.國內外⼤學以上護理、⼼理、社會⼯作、職能治療、公共衛⽣、醫事相關學系畢業者。
4.國內外⼤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職業及技術⼈員⾼等考試社會⼯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5.國內外專科學校護理科畢業,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者。
(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 ⼯作項⽬:
辦理社區精神病⼈或⾃殺個案關懷訪視之相關業務、依據個案需求提供相關資源連結(衛政、社政、勞政、教育等資源)及轉介、輔助⾏政⼯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障礙者參加甄選》
> ⼯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衛⽣局及所屬各區衛⽣所(以前往觀⾳區及新屋區服務者為優先)
> 聯絡⽅式:
⼀、⽉薪資︰聘⽤6等2階296薪點(約新臺幣39,960元)起薪;如符合資格條件1、2則
以聘⽤6等3階312薪點(約新臺幣42,120元)起薪。
⼆、聘⽤期間:⾃實際到職⽇起⾄112年12⽉31⽇⽌,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員履歷表(簡式)(請⾄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
服務園地/常⽤表格下載/任⽤,並請於填表⼈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
確,並請撰寫簡要⾃述)。2、簡歷表(請⾄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便⺠
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局擬進⽤聘僱⼈員臨時⼈員簡歷表,請貼
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作經歷)。3、⾝分證正反⾯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符
合資格條件之考試證書、證明影本。6、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
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理健康科約聘關懷訪視員(社關))請於報名截⽌112年12⽉15
⽇17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

⽣局⼈事室簡⼩姐收,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式:⾯試100%。
五、初審通知:
報名⼈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2年12⽉19⽇在本局網站
(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留意網站訊
息,不另⾏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七、本案⼈員於社會安全網第⼆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整合型⼼理健康計畫精神病⼈社
區關懷訪視員或⾃殺關懷訪視員,且於110年底仍在職者,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按服
務成績優良之年資,經簽准後認定起⽀薪點,惟以提⾄本職稱所定最⾼薪點為限。
八、如正取⼈員不克報到,由備取⼈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
職缺。
九、聯絡⼈:⼈事室簡⼩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