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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招募職務代理專任心理師

一、 職位:短期職務代理約用專任心理師,共1 名。
二、 聘任依據:依校內約用員額辦理。
三、 工作內容:進行初談、個別諮商、危機與高關懷個案管理等直接服務,並辦理學輔中心相關業務(如:諮商行政、團體輔導、心理測驗、教育訓練、教育部計畫、志工團等),撰寫工作成果及主管交辦事項。
四、 資格條件:
(一) 須具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心理輔導相關系所碩士學位。
(二) 須具有國內諮商/臨床心理師執照。
(三) 具備英文能力B1 級(含)以上尤佳 (請自行參照CEF 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五、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新進技術類約用人員以碩士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42,611 元。
六、聘期:自到職日至113 年8 月31 日止。
七、面試時間:113 年1 月10 日(三)上午,中心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面試後當日通知錄取者。
八、預計到職日:113 年1 月29 日(可再議)。
九、應徵方式:請於113 年1 月3 日(三) 17:00 前備妥下列資料:
(一) 約用人員簡歷表及該表所要求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簡歷表:表單下載→任免→約用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
(二) 履歷(內容含專長能力、工作經驗、相關訓練、工作抱負與期待等)
(三) 自傳
(四)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心理師證書影本、心理師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推薦信一封
(六) 其他利於審查之資料請將上述資料依序彙整成一份電子檔(PDF),以電子郵件寄送至cbyang@ntnu.edu.tw,檔案名稱及信件主旨請填「應徵職代專任心理師_姓名」。
十、錄取方式:
書面資料審查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合格者列為正取,得視業務需要增列備取3 名。

相關訊息請參考附件檔案,或參閱台灣師範大學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網頁:https://counseling.sa.ntnu.edu.tw/news/

如有疑問,可電洽:02-77495375,楊正彬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