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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諮商與健康促進組
誠徵兼任諮商心理師

1、 職稱:
兼任諮商心理師 (2-4名)。
2、 應徵資格:
(一)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相關系所碩士畢業。
(二)具心理師證照。
(三)通過專業諮商督導認證尤佳(臺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臺灣諮商心理學會)。
(四)具備英語諮商能力尤佳。
(五)具備大專院校諮商輔導經驗尤佳。
(六)可夜間值班尤佳。
3、 權利與義務:
(1) 接受諮商與健康促進組調派與督導,協助個別諮商、輔導、諮詢、高關懷個案追蹤
,以及臨時交辦事項。
(2) 個案晤談應確實完成晤談相關紀錄、結案紀錄並歸檔。
(3) 參與晤談所蒐集之資料,非經本校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公開,違者除解聘外,如
涉及不法利益,將依法處理。
(4) 每週須按表值班,不克前來或遲到者,應先以電話告知,以維護個案權益。
4、 聘任與離職:
(1) 聘期以一學年為原則,經校長核定後任用;聘期屆滿,由單位主管視工作表現決定
是否續聘。
(2) 聘任時應遵守本校工作約定與「心理師法」,以及「臺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和「臺
灣諮商心理學會」等專業倫理守則。若有違反專業倫理行為,情節嚴重或經規勸無
效者,中止聘任並通知相關單位懲戒,以維護個案權益與保障專業品質。
(3) 因故須中途辭職時,為維護個案權益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經單位主管同意並於
離職前一星期內辦妥各項手續,俟工作交接清楚後始得離職。
5、 薪資待遇: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設置專業輔導人員要點」相關規定辦理(每小時
1000元為上限)。

6、 聘用時間:112-2學期起,每週需值班至少9小時,值班時間為早上9:00至晚上20:00,
實際時間面議。
7、 應徵資料:
(1) 請備妥以下文件資料:
1. 履歷自傳(請依附件-履歷自傳格式填寫,並附上近照乙張)。
2. 心理師證照影本。
3.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影本(如各類證照或英文檢定合格證書)。
(2) 意者請備妥應徵資料,請於影本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按順序掃描成
冊,email至es20617@mail.nsysu.edu.tw (請勿寄紙本資料) ,信件主旨註明:「
應徵兼任諮商心理師」,為避免資料遺漏,爰請留意是否收到信件回覆或來電確認

(3) 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經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
優通知面試甄選。
8、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收件至113年1月22日(一)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9、 面試結果:面試日期後一周內公告於本組網站(http://ccd-osa.nsysu.edu.tw/index.php)【
最新消息】,屆時請自行上網查閱,未錄用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
擇優得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3個月。
10、 相關資訊:歡迎電洽07-5252000分機2230,張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