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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 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資訊如下:
(一)錄取名額:正取15名,備取15名。
(二)甄選日期:115年9月11日(星期五)。
(三)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7日(星期一)止。
三、專業輔導人員錄取後,可就近於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各辦公室辦公,地點如下:
(一)中心本部(位於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內,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
(二)北區辦公室(位於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內,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東國街14號) 。
(三)南區辦公室(位於桃園市平鎮區平興國民中學內,地址: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00號)。
四、「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第三次約聘專任專業輔導 人員甄選簡章」下載網址:https://sgcc.tyc.edu.tw/。